專欄明采

[婚姻諮詢] 先生搞外遇,該離婚嗎?

Q.婚姻陷泥沼,L的來信

和先生認識七年、結婚十年、育有一雙兒女的L女士連續來信訴說陷入泥沼的婚姻狀況:L懷第一胎時,先生迷上色情網站,和不知名的女子相約去汽車旅館,被L及時攔下。

七年前,不顧L反對,先生藉口要修行,當起神明代言人,解決他人困難;從此他給家人的時間愈來愈少,兩人關係冷淡。

去年十一月發現先生與已婚女同事有了婚外情,先生不但不認錯,反而聲稱是婚姻有問題、導致他向外發展,認為是L的錯。

這期間發生很多事,L告知女同事的丈夫妻子不忠、先生對L口出惡言甚至提出離婚;L則覺得丈夫接近神明後,彷彿走火入魔。

現在讓L困擾的是,公婆希望兩人以孩子為重,不要輕易離婚;丈夫卻提出分開後一人養一個孩子,但孩子都說想跟著L。她雖然有工作,卻擔心丈夫離婚後不給贍養費,她恐無法負擔孩子的教養所需。儘管諮商師曾建議L把孩子撫養權讓給丈夫,但L又不忍心,一切陷入膠著。

A.我的意見:

我不認為L真心想離婚。她在信中提及很在意先生送她情人節禮物,不是特意買給她、而是轉送廠商贈予的禮品,又因為子女問題猶豫不決。

L可以先想一想這段婚姻還剩下什麼?是還有半個麵包?或是只剩下一些碎屑?也就是去思考,這段婚姻還有多少值得她繼續努力的東西?努力維繫是否有效?雙方的態度、共識又是什麼?

依我看,L的丈夫是那種我行我素之人,做錯事卻能厚顏要求對方道歉,外遇也不是第一次了,顯然完全無法自我約束也不尊重婚姻。但L自己也要想清楚,願意再給丈夫一次機會?還是離婚走出的新的人生?持續冷戰只會消耗彼此而已。

轉載來源:聯合報 廖輝英(作家)